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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2 12:10浏览次数:1566次
我在某公司上班三个月,实际上班两个月吧(2021年3.4.5月)第一个月实习没工资拿,四月开始正式上班,而五月底发四月工资才给发218元,每次问公司为什么才218元,答复的都不一样,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答复,我就提出了离职,但是公司要让在做满30天才能走人,否则要扣我工资。我现在就没去上班了,这是我违约在先还是公司违约在先呢?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第一个月实习没工资拿”,这应该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和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俗称“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并且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所谓“实习”期间的工资。
其次,“四月工资才给发218元”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要求公司以深圳市最低工资或者约定劳动报酬为标准补发工资差额。
最后,如果你是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辞职,是无须提前30日通知的;但如果是因个人原因辞职,则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果由于你违反规定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当然,必须是造成实际的损失,才需要赔偿;如果未造成损失,则无须赔偿。但公司直接扣工资,是缺乏依据的。
我不在深圳上班,我在四川南充上班
要是公司就以我没有提前30天申请离职,我没去上班给我按旷工处理,要扣发我工资,我还怎么办?
刚刚收到给我信息,要求尽快到岗,不到岗他就按旷工处理……(:2021年6月1日你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服务中心在此通知你返岗上班,若要离职,烦请尽快到公司处办理离职手续。若未返岗,按旷工处理。)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