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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新合同,因此提出离职是否有补偿

2021-02-21 14:57浏览次数:2043次

那如果公司不同意签原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么,可以提出离职么,还有经济补偿金么

  • 杨锦浩律师
    2021-02-21

    所述情况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果你以此为由辞职,则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情形。但是,你有权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坚持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期满。如果公司据此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而要求其向你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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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530天前

    您好,我在怀孕期间因在异地行动不便,合同到期后没去公司续签原合同,会受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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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530天前

    去年6月底合同到期的,今年就直接要求签署新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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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1-02-21

    续签劳动合同并非一定要维持原来约定的条件,完全可以签订新的合同、达成新的约定。当然,这仍是遵循自愿原则,如果你对合同内容不认可,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在你“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形消失时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与你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你不同意续订的,那用人单位无须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反之,如果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你不同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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