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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正常发放工资

2023-10-13 18:08浏览次数:293次

公司因无项目安排,令员工请假,以致没有正常工资发放

  • 杨锦浩律师
    2023-10-13

    你好!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情况,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一直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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