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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09:39浏览次数:1031次
要求公司补足社保未足额缴纳的部分,公司只同意补缴二年内的,超二年上的超过法定时效的14年不给补,曾咨询过社保局是可以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社保养老保险条例》第46条补这部分的,请问超法定时效的走什么程序可以让企业补缴
你好!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唯一的办法就是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执法部门就只受理两年以内的,对于两年以前的不再受理。
可以走法律诉讼吗,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七)第6条有个解析,还有人社监字(2017)105号,社保追缴不受二年限制
仲裁和法院都不会处理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事项,该事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执法的范围。
那就是说,二年以上的超过法定追缴时效的14年补不了呗
执法的时限是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