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3-03-06 09:40浏览次数:915次
我2018年11月入职,试用期3个月,然后2019年2月-2020年2月签了1年劳动合同,但后面一直未签订合同,我在2021年3月离职一个月,然后又重新回到这家公司,也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这情况走劳动仲裁要怎么申诉呀?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参见《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怎么走》。但根据你说的情况判断,你可以请求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很大一部分已经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了。
我现在还在这家公司干,从2021年3月至今未签合同。现在收集材料仲裁格式过了仲裁时间段嘛?
那就是现在去仲裁也无效啦?那还有必要去仲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