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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岗位的认定问题

2023-02-28 16:39浏览次数:392次

企业对劳动者(即本人)给出不胜任工作的认定并少发奖金,事实上,企业并没有任何证据事实证明本人不胜任岗位的论断。那么,我是否可仲裁申请不胜任岗位的认定无效,或撤销?

  • 杨锦浩律师
    2023-02-28

    你好!你要证明的是,企业以你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了你或者说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你是否胜任工作,就由企业承担举证责任了。一般来讲,要有可量化的、相对客观的评判标准,而且要有相应的事实依据,才能对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作出认定。而如果证明不了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话,最终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的。

     

    就你的情况而言,如果你对企业的辞退决定不服,可以主张企业违法解除,进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二者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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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436天前

    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克扣本人奖金,并认定本人不胜任工作,接下来就会以此理由将本人调岗。我的仲裁诉求是,企业对本人的不胜任认定,走仲裁是申请裁判无效,还是撤销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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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3-02-28

    道理是一样的。你要证明企业克扣了你的奖金,如果企业主张是因为你不胜任工作,那就要由企业对此承担举证责任了。

     

    从实际操作上讲,你如果申请仲裁请求撤销企业对你作出的不胜任工作的认定,估计都不会获得受理。你可以请求裁令企业向你发放克扣的奖金xx元,如果企业抗辩称是因为你不胜任工作而扣发的,那不胜任工作这个问题就由他们带出来了,不用你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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