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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21:52浏览次数:862次
10月底休产假,12月发了全年的年终奖和专项奖共计5万,今年4月产假结束。现和人资核对工资发现,产假期间应发工资和奖金合计9万,其中奖金5万正常工资部分只发有4万,产假期间扣了绩效和津补贴计1万。按我的原工资标准折算到产假178天应该发收8.5万元。我们公司的惯例是年底发奖金的, 请问公司把全年奖金全额算在产假期实发给员工的工资里面,合理吗,按标准应发8.5万元,实际只发了正常的工资4万元。 如果要包含年终奖,是不是用年终奖的平均数,会合理一些?
你好!首先,产假工资的标准为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详见《98天产假+80天奖励假,工资如何核算?》。其次,女职工休产假的,如果符合年终奖的享受条件,仍应按规定发放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