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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 19:31浏览次数:1696次
我是一名深圳东部公交公司,因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提供体检报告才能续签,现因体检不合格,公司强行调岗和调离原车队还通知说不去就算自离,我能怎么办才能维护我的利益。
你好!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判断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是否合法,除审查是否同时符合上述4项情形以外,还需审查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是否明显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比如,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那用人单位便享有该项权利;而如果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则用人单位调岗便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因此,简言之,如果同时符合上述4项情形,且并未明显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的,那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便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反之,如果未同时符合上述4项情形,或者明显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的,那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违法。
至于“自离”,劳动法上并无这一说。要么就是你不服从调岗安排,用人单位辞退你。
我从七月开始进厂里工作,到8月19号走的,结果快发工资就讲没有做到25号要按10元一个小时
结算,原本开始说15的,我现在该怎么办
约定好的15一个小时,最后中介只发10一个小时,
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那要怎么处理,只能吃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