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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07:31浏览次数:1719次
您好,我是一名刚入职四天的暑假工,入职的是一家电子厂。当时是熟人介绍,没有签合同直接入职的。但是入职后发现,这家厂每天是早八晚八,中间吃饭都只有半小时,也就是连续工作十一个小时。无休息日。而且有时还会强制加班至晚上十点。请问有什么合理合法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吗?是投诉举报还是我有权利拒绝工厂这些加班的要求呢?麻烦您帮我解答。谢谢
你好!如果是属于在校学生利用假期勤工助学的情况,那你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按劳务关系认定。简言之,就是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在此情况下,劳动法中对劳动者进行倾斜保护的相关规定对你是不适用的。当然,你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试试。若投诉无果,不能说你没有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权利,但若用人单位因此扣发你的劳务费或者把你辞掉,那你们之间的纠纷就只能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