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深圳劳动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吗_深圳劳动法律师免费咨询

2022-08-21 14:20浏览次数:25905次作者:深圳劳动法律师所

        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深圳劳动争议律师:实际上,法律法规对此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亦即既未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也未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此,就该问题,主要还是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并未就劳动者工作地点的问题达成约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倾向于支持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合法,因为该调整并未违反双方的约定。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有权或者无权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最后,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而未就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调整工作地点的问题作出约定的,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其一,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并未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的——比如,约定的工作地点为“深圳市”,而调整工作地点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那么,既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也未违反双方的约定;其二,如果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的——比如,约定的工作地点为“深圳市”,而调整的工作地点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那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作出调整的。


不跨区上班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虽然,该规定是针对用人单位搬迁的情形,但同时也涉及到劳动者工作地点变动的问题。为什么只有用人单位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才可以不跟着用人单位一起“走”,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呢?这是因为,如果“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虽然可能给部分劳动者造成一定的不便,但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工资水平、社会保障等劳动条件没有变化,不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过多的不利影响。显然,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障程度总体上通常高于周边城市,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从深圳市搬迁至周边其他城市,则虽然在路程上有可能并未明显增加,但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基准保护力度很可能就有所降低了。


由此可见,在涉及到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问题时,不仅要考虑路程远近、成本增加等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对劳动者的劳动基准保护力度所造成的影响。


- end -



杨锦浩律师




深圳劳动法律师免费咨询

2次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