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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6:11浏览次数:18309次作者: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律师
证据目录及说明
提交人诉讼地位:■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
名称/姓名:xxx
序号 |
证据名称 |
证明内容 |
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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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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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劳人仲裁【2022】xxxx号仲裁裁决书 |
(1)证明本案已经过仲裁的前置程序。 (2) 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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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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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
证明原告实际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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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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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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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个人信息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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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个人信息-详细信息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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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 |
(1) 证明原告工作地点在深圳。 (2)被告于2022年1月底提出与原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告主张按福建省莆田市标准确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只愿意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69452元。而原告则主张应按深圳市标准确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最终双方就经济补偿的标准无法协商一致。 (3)被告认可其须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为2013年4月9日至2022年2月23日(见第31-32页《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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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证明被告于2022年2月23日向原告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缺乏依据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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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截图 |
证明被告应支付原告2021年度年终奖53168.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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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证据均为复印件
提交人: 签收人:
提交时间: 签收时间:
免费下载:证据目录及说明.doc(空表)
注:在一个案件中提交或者不提交哪些证据,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毫不客气地说,打官司真的是“证据为王”。然而,这里边却很难提炼出可以言传且放诸四海皆准的“攻略”,因为这主要是靠办案人员个人的办案经验,而且必须是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譬如,细心的人应该已经注意到,上述《证据目录及说明》的三组证据中有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的内容,而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往往根本就不需要提交这方面的证据。
首先说明一下,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而诉讼管辖则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3条的规定。二者虽然接近,但也略有不同。简单说,仲裁管辖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优先,而诉讼管辖则有点“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优先的倾向,或者说至少不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同时,无论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申请人或原告都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然而,前者一般提供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就能证明,而后者,则相对比较难举证。
因此,有经验的律师都可以预料到,该案中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在福建省莆田市,如果想要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一定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行政区域内,这将是立案时审查的重点。
有人可能会说,这个案件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已经受理并且作出了裁决,难道这还不能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吗?是的。如上所述,劳动仲裁委和法院是两个不同的系统,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适用的是人民法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简单说,起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则不予受理。因此,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可以作为本案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的证据之一,但并不是说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仲裁申请并作出了裁决,福田区人民法院就一定会受理起诉。可以说,如果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市福田区的,照样会不受理这个案件。而我们去立案,首要的问题就是让法院给予立案。案件“进了法院的门以后”,其他的证据,完全可以在立案以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慢慢补充。
由此可见,将哪个方向作为举证的重点,关键在于判断哪些问题是本案的重点问题,很大可能会对人民法院受不受理案件或者认定某些重要的事实产生重要的影响。而这真的是全凭个人的办案经验。现实中,同一个案件,不同的律师可能举证的侧重点会很不一样,也常常会出现因提交或者不提交某项证据而产生不同意见的情况。所以我们有时候说,代理词可以最能看出一个律师的法学素养,而举证、质证则最能看出一个律师的实战能力!
(文中插图来自互联网。如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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