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单方面开除,后续签了其他通知,是否会影响仲裁

2024-04-05 14:43    浏览次数:139次


被公司以某个违规行为开除后(劳动解除通知书),(3天后)又被要求签了一份通知(关于承认另一种违规行为),

请问仲裁的时候,只需要针对开除通知书上描述的行为进行陈述辩护?

还是需要对后续签了字的通知做陈述辩护,后续签了字的通知对劳动仲裁的影响大不大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严格来说,开除3天以后再签的那份通知,对于已经作出的解除行为不会再有影响了。但是,如果劳动解除通知书上只是笼统地写明开除的理由,而3天以后承认的另一种违规行为也可以包含在内的,那很大可能还是会在仲裁庭的考量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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