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争议
2023-05-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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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以下几个问题:1、试用期口头辞退并拒绝书面通知怎么处理(没有提前告知);2、口头通知后并立即删除员工工作就职记录(如钉钉);3、并通过肢体冲突拒绝员工继续停留岗位(口头通知后立即要求员工离开);4、企业拒不承认单方面解除合同责任,只提供个人原因离职(书面证明);5、企业故意拖欠发放合同给员工,直到经过街道协调后才给予一份错误合同(公司主体不对);6、劳动者入职签署合同时,公司并未盖章,于今日拿到合同才发现盖章主体与上班主体不符,请问这可以追述企业哪些责任;7、劳动仲裁要求提供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目前三者公司都没有提供,请问如果继续启动司法程序。谢谢。
你好!无论向哪个部门、启动哪种程序寻求救济,都是讲究证据的。如果你只有现在拿到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那最好是以盖章的主体作为主张权利的对象,否则可能一点证据也没有,反而不利。不过,即便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但就辞退的问题而言,如果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被辞退,那也是很难维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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