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2020-06-10 17:00    浏览次数:1972次


你好,我是去年六月份在工地受到的工伤,高空坠物砸到面部,鼻中隔骨折,双侧鼻骨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侧眼眶内侧壁、下壁骨折,右侧上颌窦前壁、内侧壁骨折,右眼外伤,伤痕有十公分。公司报了工伤,公司说让施工队伍老板赔偿,可是施工队伍老板就给了4万元的医药费,到现在都没说赔偿的事情,每次打电话都说没钱,我们之间也没有签订任何赔偿协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既然“公司报了工伤”,那你现在只能是等待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你就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如果你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大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小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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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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