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合理

2020-03-09 19:20    浏览次数:1559次


因为企业在疫情期间发现不太好,适应淘汰制,辞退员工,工资发放不合理,并且公司不公开工资调整公函,并口头告诉被辞退员工,方式签订的实习协议不作数,一切不以书面做语言,打微信电话,不发工资条,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首先,“淘汰制”不能作为企业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辞退该员工,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次,企业辞退员工,应当要求企业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因为就该争议事项需要员工先承担基本的举证义务。最后,工资发放不合理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劳动法答疑

关于我们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198-4265-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