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单方面安排个人待岗的若干问题。

2025-01-10 15:38    浏览次数:175次


你好,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分别于2024年8月5日及2024年8月20日下发待岗通知书通知本人待岗,通知书上注明待岗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12月31日,不再向本人安排工作,并取消了本人的打卡权限,使得本人不具备开展工作的基本劳动条件。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停工停产待岗的情形,此停工待岗安排仅是针对个人行为,除了本人外,其他员工均在正常上班,本人也已经多次(从公司安排待岗开始发书面限期提供劳动条件通知书,每月发一次EMS)书面向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不认可不接受,本人也一直继续按照劳动合同正常拍视频打卡上班,等待公司安排工作。但公司还是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给本人发放工资,第一个月正常发放,第二个月开始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按照这样,在2024年7月~12月间公司共克扣本人工资40993.84元,这种情况想咨询几个问题:1、公司的待岗安排应该是违法的吧?2、公司确实也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发放工资,我能不能要的回公司克扣的工资呢,会不会因为我在这期间确实没有提供劳动难以主张到克扣工资呢?哪怕我一直正常拍视频打卡上班,如果仲裁的话能胜诉吗?3、现在的话,我是否可以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提出被迫离职呢,够不够稳了呢?4、现在我是在职跟公司仲裁好还是被迫离职好呢,哪一个对我更有利呢?谢谢指教。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首先,要想主张公司安排你待岗违法,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安排你待岗是恶意的。而按你所说,如果仅安排你一人待岗,公司其他员工均正常上班,那有可能会认定公司存在恶意,进而认定其安排你待岗违法。不过,即便认定公司安排你待岗违法,通常你也只能主张公司恢复你的岗位,为你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者你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而要主张待岗期间的工资差额有可能不获支持,毕竟客观上你未提供正常劳动。其次,通知书上注明待岗时间为2024821~20241231日,如果至今公司仍未恢复你的岗位,那公司应该是违法了。最后,关于如何做更为有利,直接提出被迫解除和先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公司安排你待岗违法从而要求恢复岗位,这两个方案各有利弊。前者确实是有风险,而后者,可能这场官司周期会很长,迟迟未能结案,则你会很难对自己的重新就业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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