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㱓山元昌电子有限公司工厂组长我不批准我辞职

2024-12-19 10:22    浏览次数:272次


东莞市大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只要你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其中,试用期是提前3日,非试用期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预告期满便可要求用人单位与你办理离职手续。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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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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