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发现跟刚进公司的时候不一致,乙方岗位跟实际工作岗位不一致

2024-04-25 14:13    浏览次数:79次


合同里面写着操作工实际岗位仓管完全不一直,员工再续签合同的时候质疑了,公司不认同,这完全就是强制员工签名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无论是签订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均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因此,如果你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认同,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或者拒绝签订。关键问题是,在你拒绝续签的情况下,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首先说,劳动合同期满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想要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有权不与劳动者续签(必须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而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区别在于,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N)。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要分两种情形来说:情形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从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从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你说的续签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不一致,是否属于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主要是看该工作岗位的调整是否具有惩罚性或者侮辱性,又或者是否涉及劳动报酬标准的降低。如果不涉及到上述内容,而只是工作岗位调整的,一般很难认定为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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