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调岗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23-12-0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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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公司以某个部门经营不善,撤销整个部门业务,进而想把我调整到其他部门岗位上去。我在此公司工作了2年5个月。公司提前和我协商调岗的事情,工资没有降薪,工作内容差异不大,都属于辅助岗,和原来不一样的 是负责的业务产品线不一样,领导不一样。 1)我拒绝调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请您帮助提供相关法规) 2)如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我拒绝调岗后是不是可以照常在原岗位上班?(请您帮助提供相关法规) 3)这种情况下,员工拒绝调岗,是否可以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公司赔付N+1或N的经济补偿金?(请您帮助提供相关法规) 谢谢您提供的法律意见,期待您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分析,“公司撤销整个部门业务”符合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的情形,调岗之后“没有降薪”符合“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的情形,由此而言,很大可能会确认调岗是合法的。而如果是合法的,那劳动者就应当服从工作安排。在此情况下,如果你拒绝调岗照常在原岗位上班,那就有可能会构成不服从公司的管理或者旷工。如果公司以此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将你辞退,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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