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拿回老板承诺的那个钱
2019-08-02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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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上班,从去年八月三号到今年八月三号就到期了,老板承诺的是做够一年每个月多给500,现在没给,说的下个月给,然后喊我又续签一年的合同,我怕那个钱不好拿,就又签了,请问我怎么才能拿到那个钱?谢谢
按电话中给你解答的那样,如果你决定好了,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用人单位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就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压的一个月工资、每月额外的500元补贴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事项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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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之间有这样的约定(包括口头约定),而现在条件已经成就了,那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额外向你支付每月的500元。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关键的问题是,你作为提出主张的一方,如果“老板”不承认的话,就需要你来证明你们之间达成了“做够一年每个月多给500”的约定。否则,你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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