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2019-07-29 15:16    浏览次数:2598次


我公司停产放假已七个月,在公司我拿的是年薪,但每月发放年底找平。像我这种情况,按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怎么计算?是一个月、半年还是一年?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1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至少一个月支付一次工资(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所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如你所述,虽然公司对你实行年薪制,但每月均向你发放工资,所以“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一个月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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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谢谢杨律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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