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2019-07-25 你好!回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夜班津贴执行每班27元的标准。享受夜班津贴的条件为: 1.22:00或22:00以后生产和工作至翌日早6:00或者6:00以后下班,工作满7.5小时; 2.完成当日的生产、工作计划和任务。 二、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中班津贴执行每班13.5元的标准。享受中班津贴的条件为: 1.14:00或14:00点以后生产并工作至22:00点或22:00点以后下班,工作满8小时; 2.完成当日(一个班次)的生产、工作计划。 9
你好!回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夜班津贴执行每班27元的标准。享受夜班津贴的条件为:
1.22:00或22:00以后生产和工作至翌日早6:00或者6:00以后下班,工作满7.5小时;
2.完成当日的生产、工作计划和任务。
二、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中班津贴执行每班13.5元的标准。享受中班津贴的条件为:
1.14:00或14:00点以后生产并工作至22:00点或22:00点以后下班,工作满8小时;
2.完成当日(一个班次)的生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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