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

2023-03-24 15:38    浏览次数:639次


您好,我想咨询3个问题 第一个:2022年9月1日进的这家公司给我签了一份录用协议,后过了2-3个月才给我签了劳动合同。因为我的薪资架构是基本薪资+岗位薪资的,但是劳动合同上的基本薪资是2200元,已经低于深圳的最低薪资了(深圳基础薪资2360元)。我想问一下这份合同有没有效!之后我找老板提这个问题他想重新给我签一份,合同内容改了原本是期限三年的合同改成了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6个月基础薪资还是2200,我就没同意这份合同所以没有签。直到现在也没和我协商新的合同! 第二个问题:2022年9月1-2023年1月中旬,一直是公司让我做什么业务我就做什么业务,公司的业务一直不赚钱,然后跟我说想停薪留职,我没同意!之后公司让我做我擅长的业务,测试到现在还是不赚钱,让我定一个目标,如果做不到就想让我离职!我想问 这个可以不用理他吧?让老板辞退我拿补偿是吗? 第三个问题:老板不辞退我想把我调到别的公司,我能否拒绝?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第一,如果某一个条款违法,一般只是该条款无效,而不会整份合同无效。第二,定目标的问题,如果你没有确认,一般来说,公司单方定的目标有可能对你不具有拘束力。第三,如果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把你调派到其他公司工作,劳动关系维持不变,而你拒绝又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的话,有可能构成不服从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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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所以第一条,不能按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赔偿是吗?

第二:公司现在让我定一个目标 不是公司给我定的!我应该怎么推脱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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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我的岗位属于销售性质的,如果没达到目标 公司把我开除,能拿到补偿吗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即使是整份劳动合同无效,也很大可能不会支持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因为劳动合同无效,不能等同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如果是以未达到目标为由辞退你,应归为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的规定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类,在此情况下,即使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至于如何推脱,是技巧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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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那我如果我来定了这个目标 仅仅是目标 如未达标是否 是公司合法辞退我的理由呢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将成为评判你是否胜任工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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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如果我无法胜任把我辞退了是否有补偿呢?公司已经没有项目了 ,这个项目还是我给他的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合法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N)。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1);在违法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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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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