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2019-01-30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在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休息均为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法定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公休假日和法定休假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春节假期为3天法定休假日,4天公休假日,共计7天)。但是,在符合《劳动法》第41条、第42条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是劳动者应尽的基本义务。因此,如果公司安排你在春节假期加班,而你不服从公司的安排进行强休的话,首先还不是工资如何扣减的问题,而是有可能构成旷工的问题,一定要慎重。 其次,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都是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时间,劳动者在该期间不出勤,是不应扣减工资的;反之,如果出勤了,还应额外支付工资(加班费)。 8
你好!回复如下:
首先,在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休息均为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法定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在公休假日和法定休假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春节假期为3天法定休假日,4天公休假日,共计7天)。但是,在符合《劳动法》第41条、第42条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是劳动者应尽的基本义务。因此,如果公司安排你在春节假期加班,而你不服从公司的安排进行强休的话,首先还不是工资如何扣减的问题,而是有可能构成旷工的问题,一定要慎重。
其次,公休日和法定休假日都是劳动者的法定休息时间,劳动者在该期间不出勤,是不应扣减工资的;反之,如果出勤了,还应额外支付工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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