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被犯错的情况下被提前辞退。
2022-03-30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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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我提前一个月跟财务辞职了,本来是上到4月30号的,但是。财务两天前通知我这个月底走。原因是他前几天招了几个人,他说人满了不要人了。然后我问主管有没有赔偿金之类的,他说这个超市没有。嗯,我也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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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你事先提出了辞职,但是你作出的意思表示是“上到4月30号”,因此,在4月30日之前,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在此情况下,“财务两天前通知”你“这个月底走”,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你不用等到4月30日了,现在就放你走。这相当于,本来法律规定了劳动者辞职负有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的义务,但用人单位有权免掉劳动者此项义务,提前让劳动者离职;二是用人单位辞退你。应该说,根据你所述情况判断,按第一种情况来理解比较合理。由此,由于是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那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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