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加班费用的问题
2022-03-30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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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入职于龙岗区某一公司,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早9点到晚6点半,中午休息1个半小时的8小时工作制。然后公司有关于加班的规定是晚7点到8点半算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只有餐补,请问这合法吗,而且不到8点半下班还没有餐补,这合理吗?
如果发餐补是按加班费发的,并无不可。由此,不发餐补,则还是属于未依法支付加班费。这很简单,你有多少加班就计算多少加班费,而已发的“餐补”则抵扣掉一部分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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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日在你们已工作8小时的基础上安排工作的,应认定为平日加班,按150%的标准支付平日加班工资。不发餐补是否违法,要看是否违反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的,那很难说公司不发餐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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