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辞职的事情

2022-03-29 18:44    浏览次数:1379次


我三月五号交的离职申请单,部门主管也签了离职时间一个月以后即四月五号到期,可我昨天去找厂长签字他不签,这该怎么办呢?时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是提前3日通知,不要求书面形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无须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也就是说,只要你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即可离岗离职。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在离岗离职之前,你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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