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
2022-03-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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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学生,在一家私人超市干了8天辞职,老板以不满一个月不发工资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我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让我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确认劳动关系,但工作人员说我是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不能确认,但确认不了就不能立案,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我能在不立案的情况下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解吗?
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诉讼费。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不成立劳动关系的,不属于追索劳动报酬,属于追索劳务费。
有什么证据就交什么证据。如果调解结案,诉讼费如何负担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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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规定,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故而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因此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都不会获得受理,而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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