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深圳龙华观澜搬到东莞清溪,我不想去,但是公司不给补偿,请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1-12-1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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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深圳的龙华区观澜搬迁到东莞清溪,我不想去,我的劳动合同里面写明了现在的工作地点(具体到了几号楼几层),现在老板说就近给我安排一个工作地点(在现在公司地址的下一个地铁站附近),但是就我一个人在这里办公,我不同意,而且还说我可以在家办公,但是在家办公,无法确认我是否在上班,到时候说我没在工作,算我旷工怎么办?我现在想直接走人,请问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拿到赔偿金吗?而且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们要搬迁
你好!根据规定,如果由于用人单位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到深圳市行政区域外导致你们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现在用人单位给你就近安排了一个办公场地,这就不好办了。此外,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搬迁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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