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费用由谁承担

2023-01-22 11:36    浏览次数:8525次
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8-01-11



申请工伤认定:

窗口办理

深圳市申请工伤认定各窗口联系电话和地址

网上办理

深圳市网上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投诉

深圳市工伤咨询投诉电话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上一篇:深圳工伤职工是否需要工伤康复由哪个部门确认 下一篇:深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做出认定

相关推荐

3次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