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及维权途径

2019-11-06 12:03    浏览次数:24321次
作者: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部分职工来电咨询我市2014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发放途径及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维权途径等。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同时,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

2014年度高温津贴日标准:4260÷21.75×12%=24


高温津贴发放方式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维权途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建议职工详细反映高温具体日期及当日最高温度,以方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查处。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原标题: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及维权途径问题;发布时间: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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