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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6:49浏览次数:1970次
本人自2020年7月底入职当前公司,10月底转正。后因公司经营不善,业务经过多次调整,在未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被迫进行多次转岗,且每次转岗后并未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二次转是2020年11月底,到新岗位半月左右,于12月中旬公司以转岗为由给我降薪20%,并明确如果不同意就自动离职,我被迫在同意书上签字。今年1月再次将我转岗,4月发现自己怀孕,目前还未向公司说明,公司有可能会因为怀孕辞退我,请问如果被辞退,除了申请相应的违规辞退的赔偿,是否还可以要求公司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补发之前被降薪的这部分工资.谢谢!
了解,谢谢杨律师的解答。
巧的是最后这次转岗被转到人事部门,有之前与我谈话的同事对这件事使用公司内部工作沟通软件的聊天记录说明。但我不确定内容是否足够有力,推翻访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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