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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09:52浏览次数:1449次
前单位以我是实习生为由辞退我。 并且有我刚才上面标题里提到的所有问题。
你好!必须先明确一点,如果你所谓的“实习生”属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情形,那你与用人单位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你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且你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那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在此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以及未按规定支付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