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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20天辞职可以开工资吗?

2020-08-06 22:53浏览次数:1596次

我在一家餐饮店工作,与今年7月15号正式入职,在今年8月6号离职,其中8月4号与5号休息,整整工作20天,每月工资3500元,20天工资2333元,于今年8月2号预支了1100元,然后还剩下1233元,这剩下的1233换能开吗?麻烦请问一下。

  • 杨锦浩律师
    2020-08-07

    你好!首先,无论你是基于何种原因辞职,对于你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均应及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你工作了20天,每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那用人单位应发你的工资为3218.4元。具体计算过程为: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3500÷21.75= 160.92元。你工作了20天,应得工资=160.92×20=3218.4元。

     

    上述计算是建立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加班,则需分别计算加班费。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你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是提前3日通知,不要求书面形式)。如果你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这首先要求你是违反规定辞职的,同时要求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才需要赔偿损失,否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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