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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金的事

2020-05-13 21:52浏览次数:1440次

我应聘了一个厂子,我没有去,因为有点事,但是已经和他们签了协议,入职协议书上写的“甲方在为乙方安排工作期间乙方自愿放弃工作,违约金退还30%,本人同意在乙方签字为准。”然后他们说把银行卡号给他们,到发工资时给我打过来,现在都第2个月了,还是没有给钱。问了他们好多次了。每次都说给我问问,每次都是不了了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协议书我还留着

  • 杨锦浩律师
    2020-05-15

    你好!如果你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你入职时预收你的违约金,以及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在为乙方安排工作期间乙方自愿放弃工作“的情况下,需要收取你70%的违约金,均是违法的。就此,你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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