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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0-04-30 22:55浏览次数:1611次

我是唯品会天津供应链的一位普通员工,2020年4月8日公司领导安排我们改签第三方劳动合同,首先无条件离职然后在和另一家我不知道的外地企业签合同。我不同意改签2020年4月26日公司领导开始不安排我工作了,让我每天9点上班晚上18点下班,部门主管还扬言每个月只给我发一千多

  • 杨锦浩律师
    2020-05-01

    你好!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无故降薪,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原薪资待遇标准。其次,根据《劳动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天津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50元。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无故降薪,克扣你的工资,或者在你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支付你的工资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进而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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