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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纠纷

2020-04-20 14:10浏览次数:1418次

本人受熟人(称其为杨三,下同)邀约,一同合作参与杨三承包的一个项目,当时与杨三只是口头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金报酬进行了约定。项目进行了一段后,杨三提出终止合作,但杨三对约定的薪金只给付了三分之一,随后杨三就处于失联状态,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所欠的三分之二薪金也不支付。请求发包公司协助解决无果。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所欠剩余三分之二薪酬,但因为未与杨三签订文字的合作协议,现在本人所有参与该项目的证据只是与杨三用于该项目工作联系的微信记录和工作日志,再有就是项目发包的项目部能够证明本人在杨三承包的该项目进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上述的证据若作为起诉的证据有些不充分,如何进行补充?请指点,谢谢!

  • 杨锦浩律师
    2020-04-20

    你好!如果你是受杨三招雇为其提供劳务,那你与杨三之间应认定为劳务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如果杨三拖欠你的劳务费未付,你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你作为提出主张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杨三尚欠你劳务费xx元。进一步而言,无论是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日志,还是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或是其他工友的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只要能证明杨三欠你多少劳务费这一事实就行,越充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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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465天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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