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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23:12浏览次数:1623次
我五月二十四号合同到期 这个月正常提前一个月打离职 他们不让走 说必须合同到期那天算 还要多干一个月 干到六月二十号 不然扣二十天工资 而且没有任何保障 跟保险 当初签合同也没说 就说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打离职 我是一名厂区安保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只要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扣发工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你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