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请留步,留下你的问题吧!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0-03-24 10:48浏览次数:1916次
本人天津户口 在天津一家外企上班 现在大宝九个月 到2020年6月份哺乳期结束 现在发现再次怀孕 请问公司可以在今年6月哺乳期结束时辞退我么
你好!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我本人不同意 或者我没有犯重大错误 公司是不能将我开除的?
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40、41、4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同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41、4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即不得单方将你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