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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大部分丧失劳动力有什么政策和待遇

2019-12-16 18:12浏览次数:6956次

我现在是大部分丧失劳动力有什么政策和待遇

  • 杨锦浩律师
    2019-12-16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的通知》(津劳局[200254号 津财社联[200215号)

    四、认真解决好不具备再就业能力人员出中心后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险问题,确保他们平稳出中心。

    2.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企业应给予医疗期待遇,其中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医疗期可延长至病退年龄。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承担50%,失业保险承担50%,但最长不超过5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津政发〔2004108号)

    第五条 经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审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进入托管中心进行托管:

    (二)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第六条 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二)对完全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给予养老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补贴;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费,直至法定提前退休年龄。所需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市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三类企业整体安置职工和依法退出市场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104号)

    (五)丧失劳动能力和工伤致残职工的生活保障。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6级工伤致残职工,进入托管中心管理。由托管中心依据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费,并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给予养老和相应的医疗保险补贴。所需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710级工伤致残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或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进入托管中心,享受有关政策。企业可以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710级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支付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我市三类企业退出市场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108号)

    五、关于进入托管中心“4050”人员劳动能力鉴定问题进入托管中心的“4050”人员,新发生因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托管中心负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享受津政发〔2006104号文件相关政策。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工作意见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164号)

    五、老年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的子女,享受75%大额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重度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住房保障政策中相关认定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8681号)

    一、廉租住房

    (四)关于重大疾病的认定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凭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可享受重大疾病人员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2012156号)

    第三章 非住房消费提取

    第九条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一)销户提取业务范围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暂行办法》(津民发〔201353号)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特困救助和低收入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

    第六条 工资性收入按照以下标准核定: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据实核定本人收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0%核定本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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