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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19:34浏览次数:375次
企业用人单位规定月休四天,公司规定春节法定节日可以选择用规定的月休四天来休假,是不是属于法定节日不放假?能不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你好!根据国务院最新的规定,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这4天是我们所称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2025年春节放假从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共8天。就你说的情况而言,假设你们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如果你们选择在1月28日至1月31日这4天休息,那2月1日至2月4日工作应视为休息日加班;反之,如果你们选择在1月28日至1月31日这4天当中工作,那会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过,用人单位是否应向你们额外支付加班工资,这里不好评判,因为不确定如你们这种每周固定休4天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已在工资中拆分出了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