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请留步,留下你的问题吧!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4-12-11 14:22浏览次数:390次
1、员工提出辞工书的签字当日。2、员工提出辞工起始日期在前,签字签名日期在后。3、人事部收到员工辞工书日期认定。请律师帮忙解答
你好!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应当是自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劳动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