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请问:第15条,制定背景、依据是什么?在湖南省能不能适用?或者适用其他哪部法律?法规?

2024-12-11 12:36浏览次数:256次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杨锦浩律师
    2024-12-11

    你好!你问的应该是《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吧?如果是,首先,这是深圳市的地方性法规,只在深圳地区适用,湖南省并不适用。其次,《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15条的上位法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和第46条第1项的规定,全国适用,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履行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前置流程。

    12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