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病假期间工资的问题

2024-11-28 15:48浏览次数:305次

工资的60%和最低工资的80%这个标准如何理解,公司如果说他们的标准就是发80%,并要求我签署同意书,这合法合规么

  • 杨锦浩律师
    2024-11-28

    你好!60%,是病假工资的标准,亦即员工病伤假期工资,应当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发放(如果用人单位规定的标准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比这高,则以该规定或约定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10000/月,那病伤假期工资就按6000/月发放;如果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20000/月,那就按12000/月发放。但是,因为有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较低,如果按照60%发放就会更低,由此,法律规定了下限,即不能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如果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计算,如果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此时才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因此,如果你说的是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高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公司直接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的情况,那是不合法的。

    11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