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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员工

2024-07-31 09:07浏览次数:501次

本人妻子2024.7.18入职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东四路与梅关路交汇处桥东对面中建二局工作,职位特种作业塔吊指挥,今天接带班组长口头通知,因有熟人介绍人来接替我的工作,无故把我辞退,我们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权

  • 杨锦浩律师
    2024-07-31

    你好!像这种情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也没有缴纳社保和发放过工资,那认定劳动关系是比较麻烦的。因此,首先要收集能够证明与中建二局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其次要收集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你的证据(口头通知留不下证据,最好是让他们出具辞退通知书,这样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了)。如果实在收集不到证据的,那目标就只能放在结清工资上了,就其他问题进行维权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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