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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嫌变相降薪比我主动离职

2024-07-06 16:33浏览次数:381次

年初公司普调工资,自己不知道这件事,自己的绩效考核为部门暗中进行。两个月后邮件询问本部门和人事部门自己没有调工资的原因,均没有回应。请问:可以因此提被迫解除合同吗?关于员工调整工资,部门和人事可以擅作主张吗?谢谢解答!

  • 杨锦浩律师
    2024-07-06

    你好!你说的情况很难判断是否达到被迫解除的条件,主要是因为,现在深圳地区对于劳动者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的裁判口径已经进行了调整,简单一点说,现在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以用人单位的相关过错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致使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为前提。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判断,如果是部门和人事擅作主张进行绩效考核从而变相降薪,很大可能会认定缺乏依据而认定降薪违法。但虽然如此,是否达到了严重且致使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程度,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的判断。具体可参见《最新判例证明深圳地区对于劳动者提出被迫辞职的裁判口径已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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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08天前

    谢谢你的解答!像员工调整工资和KPI考核,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问题,是不是应该有什么法规或者司法实践中的操作实务的之类的做法?请问:本部门和人事可以擅作主张吗?是不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即,一切都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这合法吗?再次谢谢你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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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4-07-07

    用人单位单方降薪,要认定是否合法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首先要看调整的该项劳动报酬的发放依据是什么。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如高温津贴),那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调整。如果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原则上讲,劳动合同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单方调整。但如果是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劳动报酬,那用人单位就可以通过依法修改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进行调整。而修改或者制定规章制度,首先要经过民主议定程序,其次要求必须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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