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请留步,留下你的问题吧!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4-05-13 15:06浏览次数:563次
1、23年奖金公司已经报税,还有部分未发
2、这是是否属于拖欠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未签署奖金发放时间。
3、如果拖欠奖金成立,在劳动仲裁或者法院有无认为奖金补发了就结束了
4、拖欠奖金成立作为被动离职理由,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赔偿N+1
你好!首先,如果未明确约定奖金的发放时间,一般会参考以往发放的惯例进行确定。其次,即便属于拖欠劳动报酬(奖金属于劳动报酬),也不一定可以作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因为按照最新文件的精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以用人单位相关过错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致使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