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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9:24浏览次数:556次
公司想解聘一个入职28年的员工,想了解一下怎么确定补偿年限
解聘原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员工被动解除
针对28年,他的工资没有超过社平的3倍,那就是没有12个月上限的限制是吗?
首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非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在此情况下,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会面临违法。其次,按社平工资3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个年,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的法规中也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上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上面说了,针对《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两部分工作年限所适用的法律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