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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发放前提出辞职

2024-01-16 11:49浏览次数:302次

2024年1月份提出离职,年终奖尚未发放,公司可以不发吗?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在正常薪资以外的奖金,津贴和其他福利事项非本合同项下之法定义务或合约约定义务,乙方以任何理由离职,均视为对预期可能的奖金和收益的放弃。

  • 杨锦浩律师
    2024-01-16

    你好!你上面列出的劳动合同条款,很有可能会为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所确认。而如果确认该条款合法有效,那公司当然就有权依据该条约定对离职员工不发放正常薪资以外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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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10天前

    我已经参加过年终考核,且考核评级较高。公司可以仅仅依据未发年终奖前离职就视为放弃这一条款不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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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4-01-16

    即便是在劳动法的体系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条款也不会轻易确认为无效。而如果有效,那该合同条款就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拘束力,也就是双方均要按照达成的约定执行。当然,劳动法和民法的区别就在于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以及是否以契约自由为原则,所以我上面只是说那样的条款有可能会为司法机关所确认,而并没有说一定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们双方对此有争议,最终只能由司法机关对该合同条款进行司法审查并作出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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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10天前

    谢谢您的回答!我确切的想问,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仲裁庭一看有这个条款约定,直接就认为这是合理有效的条款,支持公司的做法可以不发,还是说会倾向于考虑劳动者已经做出一年的贡献,且有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绩效较高,简单因为离职就不能拿奖金,过于苛刻。哪方获胜利率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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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4-01-16

    首先,你把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想的过于简单,有的问题的裁判口径是统一的,我能直接给出11等于2的答案;但有的是不统一的,有可能张仲裁员和李仲裁员就有不同的认识和观点,像这种问题,就无法给出11等于2的答案。你现在提问的问题,就属于后者,因为每个人对于司法机关对劳动关系当事人达成的约定应当干预到哪种程度可能会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其次,我在上面第一条回复中已经给出了倾向性的回答——“你上面列出的劳动合同条款,很有可能会为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所确认”。司法实践当中,通常还是认为劳动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签订合同)负责。但你若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年终奖的约定并能证明自己确实符合年终奖的享受条件,那也不是没有可能司法机关最终否定劳动合同中达成的条款,而支持你提出的年终奖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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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10天前

    我能提出的有利于我的证明是前几年都发了年终奖,还有我己经参加了年终绩效考核会议,提交了本人的绩效报告,我所在的部门内部会议公布了今年的年终奖评级所依据的本部门成员绩效分值排名表,我排第一。关于年终奖金的考核发放规定,只存在于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并无双方约定。相关年终奖规定并无专门发给员工,只是开会的时候说有介绍年终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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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4-01-16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和公司各执一词,你不认同公司的主张,可以诉诸司法程序让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审查和作出司法裁判。在此过程中,你积极收集和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提出相关主张。毕竟,很多案件的胜诉结果,都是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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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09天前

    感谢您无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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