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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需要赔偿吗?

2024-01-03 16:21浏览次数:187次

职工签署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不满意后,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并赔偿吗?如未提前通知呢?

  • 杨锦浩律师
    2024-01-03

    你好!首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上没有区别,而只在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有区别,具体而言就是后者会因期满而终止,而前者因为是无固定期限,故而不会出现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情况。除此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区别。

     

    其次,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至于提前通知、补偿标准等问题,既然是协商一致了,通常就以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为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补偿的标准为“N”;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的,无须补偿。但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离职协议,只要内容不违法,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一般都会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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